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为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动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作出积极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过程
《规划》经历了前期研究、文本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开展了调研、充分对接了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广泛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市州意见。《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
二、《规划》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第二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是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第四部分是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第五部分是推进碳市场建设;第六部分是拓展试点示范;第七部分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五大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推进碳市场建设、拓展试点示范、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同时,为了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落地,《规划》还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设置了10个工程专栏。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方面聚焦产业、能源等主要方面提出了降碳任务;另一方面围绕农业活动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产生的重点领域,提出了控制排放任务。
(二)注重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特点。我省既是农业大省、生态大省,也是气候变化敏感区域。为做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规划》围绕自然生态领域、经济社会领域和综合防灾减灾三大方面,提出强化气候韧性、提升气候适应能力的重点任务。
(三)突出我省碳市场建设的优势。湖北是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所在地,拥有区域试点和全国“两个”碳市场,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明确“十四五”碳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为深化湖北碳市场建设和助推全国碳市场建设,特别是充分发挥国家平台功能,争取将武汉打造成全国碳金融中心。
(四)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导作用。为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作用,为全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湖北经验”,《规划》在深化已有低碳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近零碳、气候投融资、气候适应型城市(区域)等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五)突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补齐统计核算、科技创新等基础能力短板的同时,提出以降碳为总抓手,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战略协同、工作协同,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